关于切实做好重点项目防汛工作的通知

时间:2016年05月09日  来源:  作者:  【关闭 打印
 州重办〔20169

 

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

关于切实做好重点项目防汛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县市重点办、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:

我州进入主汛期,目前正值强降雨多发时期,防汛形势严峻。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最大限度地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工程施工安全,现将重点项目防汛抗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。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提高安全意识,落实防汛责任。提前作好应急预案,加强应急救援准备,足额储备防汛物资,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。建立汛期值班报警制和责任追究制,提高应急处置能力。各重点项目尤其是有汛任务的项目,建设、施工单位要立即组成防汛抗灾指挥部,明确防汛目标,将责任落实到人。在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,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,做到防汛不耽误工期,受灾要抢回损失。

二、突出防汛工作重点。各重点项目特别是交通、水利、水电项目一定要充分做好安全度汛准备工作,重点对险工险段抓紧除险加固。交通、铁路项目要增强抵御山洪泥石流能力,保证引、排水沟渠的畅通,防止洪水冲毁路基和积水侵泡路基,对有地下室和贵重设备的建筑,要及时对进排水道口进行检查。对于堤边或松软基础处的临时建筑、道路、电源要做好维护工作。在山区和野外作业的队伍要注意及时与基地联系,保证人员作业安全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场地周边水系、植被、路系等的保护,对有可能造成滑坡、阻水、淤塘、毁田、埋路的土石方要及时处理,尽可能减少因强降雨造成的施工作业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,避免引发群众阻工和索赔等问题。

三、做好防汛预警报警工作。各重点项目单位要主动与防汛、气象、国土、水利部门取得联系,随时了解灾害性天气、暴雨洪水和地址灾害风险信息,并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给项目参建人员。

四、加强日常检查、巡查。要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,加大工程尤其是工程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、巡查频次和力度,做到问题早发现,早处置,早报告,确保工程施工安全。

五、通畅信息传递渠道。在汛期,请各重点项目单位安排专人负责,确保汛情信息畅通,出现重大问题在上报相应一级防汛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时,及时报送我办。

州重点办联系电话、传真:8234295

邮箱:XXZDJS@163.COM

 

 

 

湘西自治州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5月6

 

 

www.77365.com www.xxz.gov.cn    责任编辑:招投标监管网重点办  

主办单位: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: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中心(州电子政务办)

地址: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北路58号